70%的教师有暑期计划,但约30%的教师没有。而教师制定暑期计划、培训和备课的比例也不高……据此,一些网民认为教师的假期不够,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通过给教师更多的培训、备课和家访任务来丰富教师的假期。
这种想法是不可接受的。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权“按时领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假和暑假带薪休假”。为了保障教师的权利,他们应该给教师放寒假和暑假,并安排教师自主休假。我们不应干涉教师如何度过暑假和寒假,也不应向教师分配行政任务以占用他们的暑假和寒假期。这将侵犯教师的合法权利,增加教师的负担和职业倦怠,不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近年来,舆论界有一种声音认为,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一直没有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工资收入水平,因此,教师不应享受带薪寒假和暑假,而应利用这段时间开展教育教学。学校之所以有寒假和暑假,是因为教师和学生需要在长时间的教学和学习后调整他们的思想和身体。除了学校教育,学生还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并有时间和空间了解社会、接触社会、独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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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还需要利用寒假和暑假放松身心,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充电、改善,以更充分的精神状态迎接新学期的工作。目前,确实有一些地区,依靠学校开展暑期护理服务,为“双降”后的学生提供暑期活动。大多数学校教师是学科教师,而护理班无法开展学科教学活动,因此许多学校举办护理班以提供基本护理服务。一般来说,学校提供的暑期护理不是很有效。暑假应该给学生更多的社会教育,而不是学校教育,学生去学校的护理班,感觉自己还在接受学校教育。暑期护理计划应由社区领导,协调社区资源,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依法保护教师的权利和待遇,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教师职业荣誉感的前提。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中国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倦怠感更为严重。根源在于没有充分保障教师的待遇和权利,给教师分配了太多的行政任务,导致教师负担加重,不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双倍削减”要求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效率。如果我们不能尊重教师专业的特点,延长教师的上学时间,压缩教师的休息和休假时间,就有可能走向提高质量和效率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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